English

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

国家经贸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2001-02-10 来源:光明日报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9日电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经贸委今天向各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各产盐区的省级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的专项行动。

食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为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国务院先后发布了《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据有关方面反映,目前非法加工和经营食盐情况相当严重。

国家经贸委在通知中要求,要重点抓住食盐加工和运销两个环节,加大盐政执法力度,对非法从事食盐生产、加工、储运、经营的企业一律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在对食盐加工、经营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中,要对食盐加工窝点和私盐贩运、销售集散地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端掉非法窝点,彻底销毁加工设备,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全面整顿盐业管理和执法队伍。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